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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将“一调到底”!炒房者末路已至 开发商好日子到头

要闻 | 来源:蓝房网综合整理2017-11-22 16:34:17 0条评论
[导读]正所谓“有恒产者有恒心”,每个人都有一个买房梦,但高昂的房价却成了众多刚需客的“拦路虎”。为了抑制房价,国家方面也更是三令五申,表态对调控房地产的决心。

正所谓“有恒产者有恒心”,每个人都有一个买房梦,但高昂的房价却成了众多刚需客的“拦路虎”。为了抑制房价、地价,近期国家更是三令五申,频频表态对房地产调控的决心,可以说,炒房者末路已至,而开发商也将迎来更大考验。

1.住房城乡建设部:楼市调控不会“喘口气、歇歇脚”

11月2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部分省市房地产工作座谈会,部署近期房地产工作,进一步落实地方调控主体责任,坚持分类调控、因城因地施策,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保持调控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切实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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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切实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一是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不能有任何“喘口气、歇歇脚”的念头,把稳定房地产市场、化解泡沫风险作为重中之重,引导好市场预期,防止出现大起大落。二是加强金融管理,平衡好房地产业与其他行业的资金配置,防止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三是完善土地供应管理,提高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地比例,防止高价地推涨房价。四是引导住房需求合理分布,加快疏解人口过多、房价过高特大城市的部分城市功能,促进大中小城市互联互通,带动周边中小城市、县城和小城镇的发展。五是大力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坚决打击投机炒作,净化市场环境。六是研究建立房地产统计和市场监测预警指标体系,加强对地方稳定房地产市场工作的评价考核和约谈问责。

2.高价地难卖出“高溢价” 去年地王“被破发”或亏本

“限价”政策并未大面积放松,“地王”不亏逻辑或将被打破。对于2016年一、二线城市的地王和高价地来说,当初开发商拿到地王的兴奋,甚至喝酒庆祝的场景,很有可能将演变为财务报表上的亏损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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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同策研究院表示,在今年银行信贷紧缩、成交量普遍下滑的持续影响下,短期内确实令这些“地王”尚未开建便已“被破发”,或难以以盈利方式推盘入市,高昂的地价和趋稳的房价将形成尖锐矛盾,让绝大部分地王项目亏本。

另据记者了解,关于2016年诞生的地王的命运,有些仍趴着不动,有些在缓慢建设当中,有些则找到了合作伙伴,正在酝酿入市。但不管是哪一种,短期内确实都面临着无法再以预期价格入市的压力,这意味着不但难以实现高溢价卖房,亏本也将成为大概率事件。

3.71城宅地合同大检查!国土部严打坐地生财囤地倒地

为加大推地力度,防止坐地生财,囤地倒地,拖欠地款,国土部开展住宅用地出让合同执行情况检查,按照工作部署,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将于今年11月30日前完成检查、提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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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此次重点检查70个大中城市和热点城市,2013年1月1日以来住宅用地出让合同执行情况,包括按时开工、竣工情况和出让价款缴纳情况。值得一提的是,部分2016年以来房价、地价上涨较快的城市也将纳入检查范畴。

记者获悉,此次全面核查,将自查工作与土地利用动态巡查相结合,确保实地核查全覆盖。而对核查出的问题也将进行分类处置。“对开竣工逾期的下达督促建设通知书,对延期缴纳出让金的下达出让金催缴通知书,并征收相应滞纳金,对逾期仍不履行合同的,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相关人士透露,此次将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对违规行为形成震慑,确保履职尽责。

公开资料显示,针对国有土地出让后的囤积、闲置问题,国土资源部2012年公布修订后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办法规定,若土地出让后闲置1年,收取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综合来源:人民日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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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翁晓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