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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重磅政策发布 买房最高补贴21万

要闻 | 来源:海峡导报2018-07-17 09:08:10 0条评论
[导读]买房连续补贴5年,最高补贴21万!还有一大波各种政策奖励!

重磅!

再传大消息!

厦门又一重量级政策发布!

来了!

直击痛点——

买房连续补贴5年

最高补贴21万!!

还有一大波各种政策奖励!

厦门人,你住这个区吗?

速!度!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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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M!

厦门官方最新出台

政府网站权威发布!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

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

关于印发集美区鼓励软件

和信息服务业发展

奖励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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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集美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依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厦府〔2014〕119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首先播报

如文章开篇

本次发布的政策办法里

最受到大家关注的highlight!

和买房有关,和安家有关!

其中在骨干人才补贴方面,在符合相关前提条件下,若在厦门市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144平米及以下)且正在偿还购房贷款的,给予每个月实缴购房贷款还款额45%的购房贷款补贴,且每月购房贷款补贴不超过3500元,连续补贴五年。

SO

按此补贴算一下

也就是相当于最高可补贴21万元!

烟花

如此诱人的橄榄枝

什么人可以申领?

需要什么条件?

除了骨干人才外

此次政策暂行办法

还有哪些更厉害的奖励补助?

接下来小伙伴们可要看好咯

为你一一全面解读

必看!太重要了!!

谁能申领?

首先

此次《暂行办法》适用的对象

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

1.商事登记地、纳税归属集美区,统计归属集美区或实际入驻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行业领域属于以下之一:

(1)信息安全:包括基础类安全产品、终端与数字内容安全产品、网络与编辑安全产品、专业安全产品、安全测试评估与服务产品、安全管理产品等。

(2)数字创意:数字内容制作与处理服务、在线娱乐平台、动漫、游戏、数字化文学、影视、音乐等多媒体平台、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混合现实(MR)等。

(3)电子商务:自主开发的在线交易平台,包括在线交易平台服务与支撑服务等。

(4)智慧城市及行业应用:为医疗、交通、金融、安防、消费、能源、环保、旅游等行业提供智慧化解决方案和应用软件开发。

(5)集成电路设计:各种集成电路的研发设计服务。

(6)移动互联:面向移动终端开发的软件产品和信息技术服务。

(7)物联网、智能制造与机器人:物联网传感技术与传感器、物联网网络与传输、物联网应用与平台;工业自动化、智能设备;机器人设计与研发、智能服务等。

(8)大数据、云计算与人工智能:数据的识别与获取、数据的归集与分析、数据的终端与应用;云储存、云计算、云安全;人工智能数据中心及运算平台、人工智能技术、人工智能应用等。

(9)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提供相关配套服务的企业(仅限注册且运营在软件园三期):金融、法律、会计、人才、咨询、知识产权、技术服务。

3.申报企业须遵守园区管理规定,无违法违规行为,并积极配合园区各项工作,及时报送相关统计数据。

具体补贴种类与奖励

注意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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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符合以上那些规定的企业

除享受国家和省、市扶持政策外,

还可享受以下扶持:

1.贡献奖励

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的(以财务审计报告为准,下同),自当年起五年内,前两年按照企业对两区财政实际贡献的60%给予奖励,后三年按照企业对两区财政实际贡献的30%给予奖励,用于支持企业科技创新。自第二年起后四年,企业年营业收入总额未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的,不得享受当年度奖励。

2.入驻补贴

经入园审核且已装修入驻办公的企业,按照企业上一年度实际装修的面积给予每平方米100元的一次性装修补贴,每家企业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其中,购房企业须在交房之日起一年之内完成装修和入驻办公,租房企业须在租房之日起半年之内完成装修和入驻办公。同一研发办公场所只能给予一次补贴。

3.发展奖励

1.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企业30万元一次性奖励。

2.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3000万元(含)到5000万元、5000万元(含)到1亿元、1亿元(含)到3亿元,分别给予企业经营团队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一家企业在同一档次内仅能享受一次奖励;已申报企业营业收入降到更低档次的,不享受对应档次的奖励;已申报企业营业收入达到更高档次的,补足至相应档次的奖励金额。

上述两条所指“首次达到”包括以下两种情形:(1)企业上一年度之前已注册在集美区,且上一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相应额度;(2)企业上一年度新注册在集美区,且年度营业收入达到相应额度。不包括以下情形:企业上一年度之前已注册在集美区,且上一年度之前营业收入已达到相应的额度。

3. 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大于3000万元(含)小于1亿元,且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0%及以上;或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大于1亿元(含),且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0%及以上,对其营业收入增量部分进行奖励。奖励额度为增量的5‰,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上一年度新注册在集美区的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按10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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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才奖励与补贴

1.高级人才奖励。对企业所聘用的上一年度实际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前)高于40万元(含)的企业管理和技术人才,按其年度因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对两区财政实际贡献的100%给予奖励,连续奖励三年。

2.骨干人才补贴。对企业聘用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上一年度实际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前)高于25万元(含)且低于40万元的骨干人才,按以下两种方式之一予以补贴:

(1)给予每月3500元的生活补贴,连续补贴三年;

(2)若在厦门市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144平米及以下)且正在偿还购房贷款的,给予每个月实缴购房贷款还款额45%的购房贷款补贴,且每月购房贷款补贴不超过3500元,连续补贴五年。

3.产业人才补贴。对企业聘用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上一年度实际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前)高于15万元(含)且低于25万元的产业人才,按以下两种方式之一予以补贴:

(1)给予每月2500元的生活补贴,连续补贴三年;

(2)若在厦门市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144平米及以下)且正在偿还购房贷款的,给予每个月实缴购房贷款还款额45%的购房贷款补贴,且每月购房贷款补贴不超过2500元,连续补贴五年。

符合上述第2、3条规定的人才,可选择先享受生活补贴,再享受购房贷款补贴,但不得同时享受,合计补贴不超过五年。

4.新员工补贴。对企业上一年度聘用的初次来厦门就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属教育部公布的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给予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连续补贴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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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人才同一时间最多仅能享受以上四条中的一条。

上述第2、3、4条,工作时间计算到月,当月达到15天(含)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不足15天的不计当月。

上述四条所列“连续补贴三年/五年”,是指连续的三/五个自然年度,到最后一个自然年度的12月份终止。

每家企业当年获得以上四条人才奖励和补贴的总额,不超过当年该企业中所有高级管理、技术人员及其他员工因个人所得对两区财政实际贡献的两倍。

相关奖励和补贴由企业于次年集中申报一次,如获批通过,资金将拨付到企业,企业须在资金到账后两个月内拨转至相关人才个人账户,并将拨转情况上报。

5.研发补贴

企业研发奖励。鼓励成长型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上一年度营业收入高于1000万元(含)的企业,按照其上一年度在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的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12%予以奖励。单个企业奖励金额每年最高不超过上一年度企业缴纳税收对两区财政实际贡献的30%,且最高额度不超过300万。税收计算项为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两大税种、且不含企业的免抵退部分。企业可同时享受本条款与市级研发补贴政策。

6.品牌奖励

1.企业上一年度入选“全国软件百强”给予一次性120万元奖励,其中排名前10名的给予一次性360万元奖励。

2.企业上一年度取得国家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认证一、二级的给予一次性120万元、30万元配套奖励;企业获评国家集成电路设计“中国芯”的给予一次性60万元奖励。已获证的未享受过集美区级政策扶持的企业,在当年通过换证审核取得新证的,视同新获证企业,可享受相关政策。

3.企业上一年度入选“福建省优秀软件产品”的给予一次性40万元奖励。

7.参展补贴

企业上一年度参加国内外专业展会的,按展位费的80%予以奖励。单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5万元。

8.注意事项

第五条 企业同时符合本办法、集美区或火炬高新区的其他扶持政策,可选择适用,不重复享受。对获得上级政府扶持资金的企业,如上级扶持资金包含区级承担部分的,不予重复享受。符合条件的企业每一年度当年的补贴于次年申请。

第六条 奖励项目的受理,本办法规定的奖励项目,工商、税务登记在软件园三期的企业,其相关奖励由火炬管委会于次年统一受理,两区共同审核,火炬管委会统一兑付,每年年终由双方财政通过体制结算,两区各承担50%;其他企业由集美区受理、兑付。

第七条 集美区未注册在软件园三期的企业,上述政策条款中涉及到“对两区财政实际贡献”按对集美区财政实际贡献计算。

第九条 享受本办法奖励的企业,承诺自首次申请奖励年度起10年内不得迁出集美区(含软件园三期),否则返还全部奖励金。变更公司名称的,只能延续享受,不重复奖励。

第十条 本办法相关条款由集美区经信局、火炬高新区管委会软件园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月1日以后至本办法施行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可根据本办法执行。2018年度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于2019年申报相关奖励、补助;2019年度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于2020年申报相关奖励、补助。

已享受《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 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集美区鼓励软件和信息业发展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集府〔2016〕54号)中纳税奖励条款的企业,可选择继续执行原政策中相关条款后续年份的奖励;或选择享受本政策中的贡献奖励条款,已享受原政策纳税奖励条款的年份数计入本政策条款累计年份数,已享受政策年份的新旧政策差额不补。

已享受原政策中人才条款的相关人才,可选择继续执行原政策中相关条款后续年份的奖励;或选择享受本政策中的人才条款,已享受原政策人才条款的年份数计入本政策条款累计年份数,已享受政策年份的新旧政策差额不补。

在本办法有效期届满前,符合条件并获批通过的人才奖励、补贴在本办法有效期届满后尚未奖励、补贴完毕的年限可以继续按本办法相关规定奖、补贴至本办法规定的年限届满。对此,如届时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小伙伴们get到了吗?

多到爆的各种补贴和奖励

正应验了那句话:

知识就是金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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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T

以上仅仅一小部分

一座城市的发展

人才数量、质量和层次分布

是强大的软实力支撑

至关重要

根据最新报道

未来3至5年

厦门将引进30万毕业生!

而就在近期

厦门频频出手大动作

一次性全面爆发抢人大战

连续出台各种重大新政策

有的甚至全国罕见

直接解决人才落户和买房需求!

最新!最全!

收藏!转走!

今天,权威发布!

2018厦门各类人才落户买房新政!

01.厦门出手:

最高一次性安家补助100万!

首先来看

就在不久前

厦门刚发布的重bang新政!

↓↓↓

为加快厦门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近日厦门市政府出台《厦门市加快发展集成电路产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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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细则涵盖了厦门市发展集成电路的投融资政策、支持领域、人才补助和科研扶持等各类标准。将设立规模不低于500亿元的厦门市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通过母基金引导社会资本、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等跟进。

这其中,有一项重磅补助尤为关注!《细则》对产业高端人才、核心高管、紧缺专业毕业生等都制定了不同的补助标准。

经厦门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简称IC领导小组)认定符合《厦门市集成电路产业高端人才评定标准》A类、B类、C类集成电路高端人才分别享有一次性安家补助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

对于集成电路产业相关紧缺专业毕业生,也给予一定的安家(租房)补助。《细则》明确,各类毕业生来厦集成电路企业就业安家(租房)补助标准为:

本科生:800元/月(400元/月)

硕士生:1200元/月(600元/月)

博士生:2000元/月(1000元/月)

这一新政发布,立即备受全国关注,有国内财经媒体配发消息:毕业生安家给2000元/月补助!这个人才流失率达40%的专业要火?

并且,这个新政策已于近日开始申报申领!

2018年第一批厦门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开始申报!

本次申报项目类别:集成电路企业(单位)高管和技术团队核心成员奖励项目、集成电路产业相关紧缺专业毕业生安家(租房)补助。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8月3日。

02.全国罕见——

厦门落户买房新政!

更加猛的是

同样在不久前

厦门抢人

出台全国罕见

落户买房新政!

为了鼓励引进和留住人才,吸引外资投资增长,近日,《厦门市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正式出台!

此次政策共12条,主要从扩大外资开放、促进外资增长、鼓励引进与留住人才、优化营商环境等进行鼓励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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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新政

不仅是厦门市首个

系统性针对外商投资的鼓励政策

其中罗列的一些新条款

更是全面涉及到落户和购房

引!人!关!注!

分割线  箭头 动态

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为了鼓励引进和留住人才,根据政策,2018年-2022年,厦门外商投资企业年实际利用外资金额达1000万美元及以上,且投资我市重点发展产业项目,给予企业员工以下鼓励:

1.对于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8万元(含)及以上的员工,年纳税8万元的部分给予个税地方留成50%补贴,8万-25万元(含)的部分给予75%补贴,25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100%补贴。

2.年缴纳个人所得税5万元及以上的员工如果是非厦门户籍,给予参照本市户籍人员条件在厦购买商品房住宅(即可购买2套、不受社保缴交年限限制)。

3.员工在该企业服务满3年并已缴交社会养老保险费用,继续与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落户本市。

其中要点大概如下:

符合条件的非厦户籍外企员工

缴纳5万及以上个税可买两套房!

在该企业服务满3年并符合相关条件

可以直接落户厦门!

简言之:

厦门落户买房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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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未结束!

空前新政,罕见抢人!

2018的厦门

涉及到落户、买房、租房

……

前方还有更高能更强力政策

03.购房最高补贴100万!

厦门高层次人才补贴申领!

就在不久前

厦门再下血本

启动高层次人才补贴申领

购房补贴最多高达

100万!100万!100万!

人才支持力度

大!破!天!际!

↓↓↓

厦门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将可以享受最高100万元的购房补贴;租房住的,也可享受每月最高5000元的租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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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引进高层次人才(杰出人才)共有14种: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担任过世界500强企业总部董事会成员;上市公司董事长;近5年内获得过红点奖至尊奖等。

B类引进人才包括1年以上工作经历、近5年内毕业于国际公认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同时排前100名大学的博士;用人单位支付年薪达所在区市(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倍及以上(凭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千人计划”等国家级人才计划人选等。

C类引进人才包括福建“百人计划”入选者或国家“百千万工程”省级人选;厦门引进高层次人才“双百计划”入选者或厦门“海纳百川”人才计划金鹭英才卡持卡人;近5年内在国际成熟自由港、自贸试验区或国际知名开发区管理机构任中层副职或相当技术岗位3年以上等。

力度大不大?猛不猛?

甚至在租房方面

厦门,也出手了!

4.厦门重磅新政扶持租房!

关系到户口和子女入学!

厦门十部门联合印发:

《关于加强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

其中一些列优惠措施:

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提高

户籍管理有所倾斜和变化

子女可就近上学

享有基本的卫生计生保障和社会保障

↓↓↓

1.住房公积金提取方面

可以提取用于租房的住房公积金额度变高了——在本市无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和配偶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本人和配偶可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屋租金,但提取额度总额不得超过实际房租支出;租住其他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由原来的每月600元/人提高到800元/人。

2.住房租赁户籍管理方面

今后,承租人若为本市户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直管公房的,可根据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依照户籍有关政策办理户口登记和迁移手续。

若为非本市户籍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凭租赁合同备案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到公安机关依法办理居住证。

3.承租户教育保障方面

《若干意见》指出,承租人为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父亲(母亲)所租住的片区房屋为家庭唯一居住地,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在片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且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所在地招生片区内的住房是实际住所),其适龄子女可向该片区的小学申请入学,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片区内学校或就近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承租人为非本市户籍家庭的,符合我市积分入学申请条件的适龄随迁子女可在实际居住区申请参加积分入学。

4.卫计和社会保障方面

在厦承租人无论户籍所在地,还都可以享受基本的卫生计生保障和社会保障,可享有免费建立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孕产妇和儿童保健、传染病防控、儿童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享有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项目及避孕节育服务。

承租人依法参加并享有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可以按规定在异地转移、接续,还可按规定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享受免费就业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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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

空前力度!

2018,厦门最新最全

人才、买房、安家、落户、租房……

奖励补贴新政!

重要实用信息——

赶紧转告身边有需要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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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桂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