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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区阳光路采取道路交通限制措施的通告

要闻 | 来源:厦门日报2018-09-22 08:37:55 0条评论
[导读]厦公交管通[2018]53号

厦公交管通[2018]53号

因中坤总线地理供热管道技改工程需要,为确保施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通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对海沧区阳光路局部路段采取道路交通限制措施,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2018年9月24日0时至4时,封闭海沧区阳光路(南北大道口至新景路口段),禁止车辆及行人通行,受限车辆及行人请绕行新景路—翁角路—西园路。

二、2018年9月25日0时至4时,封闭海沧区阳光路(新昌路口至新美路口段),禁止车辆及行人通行,受限车辆及行人请绕行新美路—翁角路—新景路。

三、2018年9月26日0时至2时,封闭海沧区阳光路(新光路口至新嘉路口段),禁止车辆及行人通行,受限车辆及行人请绕行霞飞路—翁角路—新光路。

限制期间,请广大市民合理选择出行方式,过往车辆按现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疏导。我局将根据项目进度,适时调整相关道路交通限制措施。

特此通告。

厦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18年9月20日

责任单位:厦门国贸中顺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159061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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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屿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