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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厦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温和上升1.8%

要闻 | 来源:东南网-海峡导报2019-01-27 08:30:08 0条评论
[导读]厦门市2018年价格水平总体上呈温和上升的局面,但重大节日如春节期间价格波动较大。除2月涨幅较大外,其余月份CPI同比涨幅均未超过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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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2018年厦门市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温和上升1.8%,低于年初《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控价目标(3.0%左右)1.2个百分点,圆满完成厦门市委市政府制定的控价目标任务,实现经济高质量增长、物价基本稳定的良好局面。

厦门市2018年价格水平总体上呈温和上升的局面,但重大节日如春节期间价格波动较大。除2月涨幅较大外,其余月份CPI同比涨幅均未超过3.0%。

2018年厦门市8大类消费价格同比“7升1降”。除食品烟酒类价格同比上升1.7%和衣着类价格同比下降0.6%外,其余6大类价格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其中医疗保健、居住、教育文化和娱乐、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和通信、其他用品和服务类等六大非食品烟酒类价格同比分别上涨4.0%、3.0%、1.7%、1.2%、1.0%、0.2%,6大类合计拉动总指数同比上涨1.37个百分点。

2019年厦门食品类价格将可能有所上升。而由于受需求和人工成本增加等因素影响,厦门非食品类价格尤其是居住类、医疗保健类价格仍将处于温和上升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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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桂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