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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厦门领导解读租房新政!可享受提取公积金、入学…

蓝房视野 | 来源:蓝房网2019-03-27 10:06:44 0条评论
[导读]住房租赁相关企业还可享受财政支持!

千盼万等,终于等到了这期“解读住房租房市场新政”在线访谈,活动邀请了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叶德传,这次访谈可谓是备受大家期待和关注。

据悉,3月12日住建部部长王蒙徽就房地产市场形势进行介绍,他表示,要大力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重点解决新市民的住房问题等五个“坚持”,对此叶副局长特意做客政网,为大家解答住房租赁市场相关问题,让我们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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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叶局长为我们解答了几个关于厦门租赁市场的基本问题!

目前厦门市租赁基本情况如何?

目前全市租房人数超过200万,约占全市常住人口的36%。全市租金平均价每平方米40.1元,岛内租金平均价每平方米58元左右。全市共有租赁住房约173万套/间。

我市在增加租赁房源供应方面具体都有哪些举措?

一是从源头上加大土地供应。将租赁住房用地供应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用地基准地价仅为同区域商品住房的40%左右。2018年5月15日,我市还成功出让首宗租赁住房用地,位于湖里区2018P0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被厦门两岸金融中心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总价2.2亿元竞得。今后住房租赁用地还将根据市场需求情况陆续推出。

二是探索利用农村集体预留发展用地。在重点产业聚集区和功能区、岛外新城及其他租赁住房需求强烈的区域,集体经济组织可自愿选择利用农村集体预留发展用地指标(人均15平方米用地标准)建设集体租赁住房。

三是积极盘活存量房屋。市政府今后将支持暂无安置需求的安置房、国有收储土地上的空置房屋、可供租赁的零星直管公房等存量房屋,交由专业化国有房屋租赁企业统一管理、运营。

在住房租赁配套公共服务方面的举措,能否请您也给我们介绍一下?

一是完善公共服务。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其中在本市无房、租住保障性租赁房的,本人和配偶可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每人每次提取上限3000元/季)。逐步完善住房租赁户籍管理、卫计和社会保障,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可按政策办理户口登记和迁移手续,免费享受健康建档、卫生保健、传染病防控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享有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保待遇。加大住房租赁家庭的教育保障,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的承租人,符合租住片区房屋为家庭唯一居住地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向片区小学申请入学;承租人为非本市户籍家庭的,适龄随迁子女可申请积分入学。

二是加大政策支持。研究出台市场化租赁住房用地公开出让、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配套政策、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促进租赁市场健康发展、规范运行。

三是大力推进“金融+”。鼓励金融机构按照依法合规原则,向从事租赁住房建设及经营企业提供金融支持,向符合条件的租赁住房出租人、承租人提供融资支持和金融服务。

那么我市在加大住房租赁财税支持方面出台了哪些措施呢?

一是加大增值税优惠政策力度。对一般纳税人出租在实施营改增试点前取得的不动产,允许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对个人出租住房的,由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对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住房租赁经纪代理服务,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

二是支持按政策对所得税进行优惠。个人出租住房按国家有关规定减免个人所得税。

三是出台财政扶持政策。根据住房租赁企业税负较重、运营成本偏高、前期投入大的问题,我市于2018年9月22日出台了《厦门市促进住房租赁企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实际上将企业税负由原来的6-12%下降到5%以下,极大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推动住房租赁企业专业化、规模化发展。

在具体做法上,主要从增量及经营奖励两个方面给予财政扶持,降低企业税负及房源筹集成本。其中:经营奖励。住房租赁企业自持住房,或是租入、代管或受托实际运营的非自有产权住房,用于对外租赁的,对其经营住房租赁业务并在厦缴纳的地方级税收,予以60%的奖励;增量奖励。

对于比上年增加租赁住房并对外出租,且平均每套(间)租赁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的,按每间/套600元给与一次性经营奖励。同一间/套住房不重复享受奖励。每家企业每年增量奖励金额不超过200万元。目前已有万科泊寓、龙湖冠寓、优望、地丰等规模以上住房租赁企业前来申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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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叶局长回答了网友们的提问!

请问租房能享受学位吗?

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的承租人,符合租住片区房屋作为家庭唯一居住地等条件的,适龄子女可向片区小学申请入学;承租人为非本市户籍家庭的,适龄随迁子女可申请积分入学。

叶副局长您好,我们在厦门租房,结果退房时候,房东要扣我们一半的房租,找了街道办,派出所都没用。

建议您按规定租住合法、合规的房源,同时签订合法的住房租赁合同,并到厦门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线上登记备案,保障您租用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如果涉及租用过程中的合同纠纷,建议您向市场监管部门咨询。

此外,2019年第二季度市政府网站领导访谈活动安排表也出来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开展马銮湾新城开发建设情况线上访谈活动,感兴趣的网友们可以继续关注蓝房网,将为您带来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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