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关于公积金的话题比较火热,在网上一度引起大家热议,主要是因为国管公积金发布了新政策,实行二套房“认房有认贷”,首付比例最低为六成,新政自2019年4月15日起执行。这个消息直接影响了一部分人买房的大事,有网友直言“太坑”了,那么这个政策到底对我们买房有什么影响呢?该如何保障我们的利益?
此外,厦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相关政策,启动“公转商贴息贷款”业务,这个业务可不可以办理呢?是否会影响到购房者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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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这些问题,许东律师一一为我们做了解答,我们来看看!
首先是关于“认房认贷”的相关问题,律师解答如下:
提问1.我在2016年通过商业贷款在北京购买了一套房,贷款已经还清,为改善居住条件,打算卖掉旧房再买一套新房,这种情况,我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时候,会被算二套房吗?
许东律师:虽然名下无住房,但是有了之前房屋的贷款记录,还是会按照二套房来贷款。所以建议购房人在购房前充分了解政策,再做决定。
提问2.夫妻双方已有一套房子了,是女方的名字,打算再买一套,能算首套吗?
许东律师:这个问题跟刚讲的通知一样,里面明确了首套住房的认定标准,新的政策是以家庭名下有无住房或者贷款为标准,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等,不是个人,所以这不能算首套。那如果离婚了,房子归女方,男方再买房能算首套吗?答案是不能。
提问3.刚买了房,签的是70万贷款,其中商业贷款17万,贷款还没办理,可以改成120万的公积金贷款吗?
许东律师:这个需要看商业贷款办理的进度,一般来说是公积金审批不下来,再转商业贷款,而商业贷款转公积金的情况比较少。
提问4.异地缴纳的公积金可以在厦门买房吗?
许东律师:在2018年,厦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了便民举措,规定外地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厦门购买自住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取消了申请人的户籍限制。
提问5.请问下离婚不满一年,男方有贷款记录,女方没有,这种情况用国管公积金可以算首套吗?新政都没有提离婚的事。
许东律师:这种情况还是按照二套房来进行。
接下来是关于厦门“公转商”的问题,律师解答如下:
提问1.售楼处变相不让使用公积金贷款怎么办?虽然没明说,但是要求我商贷才可以给我折扣,我该怎么维权?
许东律师:应该维护我们自身权益,因为员工缴纳公积金很多都是为了买房可以用上,在2017年有下发文件,鼓励使用公积金贷款,对阻碍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行为进行惩罚。所以这位网友这个情况,我们可以向当地住建部进行投诉来维权,给开发商行政处罚等等。
此外还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来举报,因为消费者有个权益叫做自主选择权。
提问2.房东催我办公转商吗,请问靠谱吗,是选择配合他还是继续等公积金放款?两种选择各有什么利弊?
许东律师:在一手房买卖领域选择权在购房人一方,买家有权决定贷款方式。在二手房买卖领域另当别论,因为在法律上来说,二手房买卖已经不属于“消费领域”,属于普通的买卖,没办法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以这种情况以合同约定的方式为准。
目前了解到,一般来说,选择公转商可以在10个工作日放款,选择公积金需要排队按顺序放款,所以公转商是有好处的,没有问题。
提问3.请问下,公积金除了拿来买房,还有什么其他的用途吗?可以给我们普及一下吗?
许东律师:有六种情况,第一是可以用来修建住房,第二可以用来租房,第三父母给子女购房可以用公积金,第四是公积金销户可以全额提取,第五是公积金缴存的人纳入低保,第六是患重大疾病也可以提取。此外,公积金还可以用来还贷。
最后是近期网友比较关心的问题,律师解答如下:
近期央行辟谣:新版征信报告5月不会上线,时间待定!,但在这条新闻的刺激下,中介纷纷出动,表示以后贷 款将越来越难,5月以后不谈利息,只谈购房资格,购房者因此受触动。那么我们在征信方面应该注意什么呢?
许东律师:比如信用卡按时还款,加强管理等。此外,还需要避免一些由于诉讼或者其他问题影响到征信。
最近厦门终于取消“四桥一隧”了,请问您怎么看呢?
许东律师:全国目前桥梁收费的城市已经不下五个了,所以厦门取消收费是大势所趋,而且厦门四桥一隧连接岛内外,收费会影响到厦门跨区发展。同时,也节约了大家的花费成本。从房产这块来看,对于岛外的房地产的发展有比较强的带动作用。
本次直播共吸引了1.44万人次线上观看,看来大家对公积金相关问题都比较关心,相信通过这一期的直播,大家更学会利用政策和法律来保障自身的权益,那么下一期蓝房说法大家想看什么内容呢?欢迎给我们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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