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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与现行合同法对“技术合同”的法律规定的对比

要闻 | 来源:蓝房网2020-09-15 09:23:16 0条评论
[导读]在上一期的推送中,我们就新旧法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法律条款的规定进行了对比与解读。

内容编者按:合同陷阱、问题房源、过户纠纷……购房者在买房过程中常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难免烦心不已。在这样的背景下,蓝房网全新开辟了蓝房法律专栏,特邀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许东,以真实事件为例,全方位解读房产纠纷中的法律问题。每周将推出一篇独家解读,现推出第103期《技术合同知多少?——民法典与现行合同法对"技术合同"的法律规定的对比与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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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图片来源网络

在上一期的推送中,我们就新旧法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法律条款的规定进行了对比与解读。今日,让我们来看看现行合同法中的技术合同章在民法典中又有哪些修改与调整--民法典并未将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独立成编,而是秉承现行合同法的体系,将技术合同章列为合同法编的独立章节,由原先的四十三条增加为四十五条,未进行修改调整的有九条,完全删减的有一条,新增三条……(由于条文较多,详细对比请看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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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上述《民法典》与《合同法》对技术合同章的对比,笔者总结了以下要点:

一、技术许可合同与技术转让合同的"分家"《合同法》中没有对"技术许可合同"作出单独的定义,而仅将其中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归入"技术转让合同"的范围,《民法典》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从"技术转让合同"中剥离出来,对"技术转让合同"进行单独定义,转让合同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增强了法律条款适用的明确性。

一、"保密条款"对技术秘密使用许可人的"特殊待遇"新增款项规定若当事人之间无约定,技术秘密使用许可人可不受保密义务的限制,申请专利,系对技术许可与技术转让合同"分家"后作出的相应补充。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该法律条款的"特殊待遇"仅适用于技术秘密使用许可人,而不适用技术秘密让与人。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技术秘密转让合同让与人承担的"保密义务",不限制其申请专利,但当事人约定让与人不得申请专利的除外"的规定,显然若当事人未约定,技术秘密让与合同的让与人申请专利亦不违反"保密义务",但不排除后续该解释会根据民法典进行相应的修改。

三、将对职务技术成果的研发者(完成者)应当给予收益分配与奖励的规定删除民法典将合同法第三百二十六条第一款对职务技术成果的研发者(完成者)应当给予一定比例收益分配、奖励的规定删除,但是,该内容在其他知识产权相关法律中仍然存续。因此,该规定的删除并不意味着之后对研发者(完成者)不再需要进行收益分配或奖励。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四十四条:

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后,由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对完成、转化该项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

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可以规定或者与科技人员约定奖励和报酬的方式、数额和时限。单位制定相关规定,应当充分听取本单位科技人员的意见,并在本单位公开相关规定。

第四十五条:

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未规定、也未与科技人员约定奖励和报酬的方式和数额的,按照下列标准对完成、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

(一)将该项职务科技成果转让、许可给他人实施的,从该项科技成果转让净收入或者许可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百分之五十的比例;(二)利用该项职务科技成果作价投资的,从该项科技成果形成的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中提取不低于百分之五十的比例;(三)将该项职务科技成果自行实施或者与他人合作实施的,应当在实施转化成功投产后连续三至五年,每年从实施该项科技成果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百分之五的比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六条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

四、技术合同无效范围的"字面"缩减民法典八百六十三条将"妨碍技术进步"从技术合同无效范围上删除,似是对无效情形的缩减,但在第八百六十四条中仍然保留转让与许可合同不得限制技术发展的表述,且目前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中,对合同无效情形的解释仍然系就"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作出,虽然今后对该解释内容有可能进行修改,但至少目前仍无法将"妨碍技术进步"彻底剥离。

五、表述更严谨,注重体系性、统一性、时代性民法典对技术合同的部分条款表述都作了修改与调整,如将"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查阅有关会计帐目的办法"变更为"当事人可以约定查阅有关会计账目的办法"、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的行使以当事人约定为先,体现了民法的"意思自治原则";将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计算机软件等"其知识产权的转让与许可纳入"技术合同章"有关条款的适用,体现民法典对体系性、时代性的注重……

技术合同在一定程度上虽不及其他类型的合同来得常见、典型,但随着"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的转变,技术合同的订立、解除、争议解决的法律规定就显得尤为重要,对其规定进行了解也因此具有必要性。

民法典即将于2021年1月1日颁布生效,希望本篇的对比解读能让你们对技术合同有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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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陆锦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