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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第三轮土拍来了!6幅宅地将于8.31出让

要闻 | 2022-08-10 10:26:16 0条评论
[导读]8月9日厦门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发布今年厦门第三次土拍公告!将在8月31日一次性发出6幅地块,其中思明1幅、湖里1幅、同安3幅、翔安1幅

8月9日,厦门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发布今年厦门第三次土拍公告!将于8月31日一次性发出6幅地块,其中思明1幅、湖里1幅、同安3幅、翔安1幅;起拍总价高达206.5亿,总计价建筑面积约109万平,岛内最高起拍楼面价45000元/㎡,岛外最低起拍楼面价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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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2P15等六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经厦门市人民政府批准(厦府[2022]286号),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2022P15等六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附件(详细资料见地块出让文件)。

二、竞买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各方都必须符合上述要求。同一申请人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与同一宗地的竞买。

三、确定竞得人方式

(一)2022P15、2022P17地块采用“限房价、限地价、定配建、定品质+摇号”方式拍卖出让。当竞买人报价达到上限价格时,将在拍卖会现场通过公证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成交土地出让金即为竞价上限价格。各地块竞价上限价格详见附表,“限房价”、“定配建”、“定品质”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

(二)2022XP01、2022TP03、T2022P05、2022TP02地块采用“限房价、限地价、定品质+摇号”方式拍卖出让。当竞买人报价达到上限价格时,将在拍卖会现场通过公证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成交土地出让金即为竞价上限价格。地块竞价上限价格详见附表,“限房价”、“定品质”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

四、提交竞买申请要求

(一)2022P15、2022P17、2022XP01三宗地块通过“厦门市土地招拍挂网上交易系统”受理竞买申请并通过该系统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该系统登录端设置在厦门市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市场网站。具体要求详各地块拍卖出让须知。

(二)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试行土地使用权出让“网络报名,现场审核,现场交易”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18]45号)文件要求,同安区为试点地区,因此2022TP03、T2022P05、2022TP02三宗地块通过“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上传竞买申请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审核后现场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

(三)2022TP03、T2022P05、2022TP02三宗地块现场审核开始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上午9:00,竞买申请人需持以下材料到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信息大厅1-3号柜台进行现场审核,领取竞买资格确认书:

(1)竞买申请文件原件一套(纸质版);

(2)竞买申请文件电子版(拷贝至U盘,文件扫描为PDF格式,并按照竞买须知中提交材料的清单进行命名及编号)。

五、提交竞买申请时间

(一)提交竞买申请开始时间:2022年8月23日上午9:00;

(二)提交竞买申请截止时间:2022年8月30日上午11:30;

(三)各个受理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六、拍卖会举行时间、地点

(一)拍卖会开始时间:

2022P15、2022P17、2022XP01地块为2022年8月31日上午9:30;

2022TP03、T2022P05、2022TP02地块为2022年8月31日上午11:00(2022P15、2022P17、2022XP01地块拍卖结束后)。

出让地块成交后,本次拍卖会举行当日即为地块成交日。

(二)换取竞买标志牌时间:

2022P15、2022P17、2022XP01宗地为2022年8月31日上午8:45;

2022TP03、T2022P05、2022TP02宗地为2022年8月31日上午10:30。

(三)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一层新闻发布厅。

七、联系方式

(一)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2:00,14:00-17:30;

(二)咨询电话:竞买申请相关问题请咨询0592-5107708、0592-5107718;省厅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0591-87665786。

(三)厦门市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市场网址http://zygh.xm.gov.cn/tz/。

(四)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网址:http://220.160.52.204/publicweb/PublicWeb_fjzpg/Main/Index。

八、本次出让商品住宅用地的调控要求

(一)土地出让金资金来源审查的要求

1、竞买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

2、竞买申请人在提交竞买申请时需出具《关于竞买交易资金的承诺书》(格式详见出让文件),承诺其缴交的土地出让金符合监管要求,否则同意被出让人取消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3、地块成交后,竞得人在按时缴清地块每期土地出让金后十个工作日内,应将每期土地出让金来源及相关证明材料按要求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交易资金审核。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对受让人缴交的每期土地出让金(含竞买保证金)来源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报告,再由出让人会同金融管理部门对审查报告进行核查。

4、若竞得人未按时提交证明材料或土地出让金来源无法通过交易资金审核,出让人将没收竞买保证金、解除出让合同、无息退还剩余土地出让金。

(二)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要求,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有权对本次出让商品住宅及车位的预售及销售价格进行限制。具体要求详见各地块出让文件。

(三)竞买申请人之间不得私下串通,采取“围标、串标”等方式排挤其他竞买申请人、干扰拍卖活动、破坏公平竞争、谋取不当利益等。如有上述行为,一经查实出让人将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解除出让合同,无息退还土地出让价款,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将该企业列入诚信黑名单,限制其及其关联企业(指与该企业具有直接或间接控股关系的企业)今后不得参与厦门市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市场拍卖活动。

九、以上用地公开出让后将按规定予以土地权属登记,如有异议者,在本公告发布起15天内带有效土地权属证书向本局提出,逾期即按规定予确权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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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陆锦萍]